门诊慢性病专栏
1、门诊慢性病享受待遇:
1-1、可报销与审批病种相关并且在医保目录范围内的检查、治疗及药品。
1-2、在我院取药可以直接报销,使用的药品应与核定慢特病并病种相关且在医保目录范围内,按一种病三种药,两种病四种药,三种及以上疾病五种药(中草药按一种药品计算)进行备案。
1-3用药要以疾病诊断或治疗为目的,治疗与病情相符,符合药品适应症及医保限定支付范围。
2、审批成功后慢性病就医流程:
1、慢性病门诊或普通专家门诊开具处方或检查单(我院东西区均设有慢性病门诊,免收挂号费);
2、医保服务中心记账窗口审核、报销、交费;
3、门诊药房及相关检查科室进行检查即可。
3、门诊慢性病报销待遇:
居民:报销比例为65%;常规血液透析报销比例为80%,血液滤过报销比例为70%,腹膜透析报销比例为65%。
职工:在职职工报销比例为85%,退休职工报销比例为90%;常规血液透析报销比例为95%,血液滤过、腹膜透析报销比例为85%(在职、退休职工相同)。